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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栏

关于公开遴选“筑峰强链”企业“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监理机构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栏。根据《江苏省 “ 人工智能 + 制造 ” 诊断工作参考指引( 2026 年)》相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 “ 筑峰强链 ” 企业 “ 人工智能 + 制造 ” 诊断服务 管理工作,市工信局拟公开 遴选 1 家 诊断服务监理机构 ,负责苏州大市范围

根据《江苏省 “ 人工智能 + 制造 ” 诊断工作参考指引( 2026 年)》相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 “ 筑峰强链 ” 企业 “ 人工智能 + 制造 ” 诊断服务 管理工作,市工信局拟公开 遴选 1 家 诊断服务监理机构 ,负责苏州大市范围内 500 家省 “ 筑峰强链 ” 企业 “ 人工智能 + 制造 ” 现场诊断服务 监理工作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理机构负责全市 2026 年 “ 筑峰强链 ” 企业 “ 人工智能 + 制造 ” 现场诊断 过程监理,并协助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服务价格不超过 46.75 万元,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 监理机构需对诊断服务商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诊断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符合诊断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及合同要求,制止诊断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诊断服务的进度、成本、质量按计划(合同)实现,确保诊断全过程行为合法、科学、合理和有效。

2. 监理机构需对诊断企业数量进行把控和监管,确保服务期内 500 家 “ 筑峰强链 ” 企业参加诊断。

3. 监理机构需对诊断服务的进展进行把控和监管,定期召开监理会议跟踪诊断进度 , 确保诊断服务于 2026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并配合我局完成诊断项目验收、绩效评估、审计整改等工作。

4. 监理机构需对诊断服务商的服务内容进行把控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准备、项目启动会、主题培训、现场诊断服务、诊断报告编制、技术方案交流修订、诊断结果汇报、协助落实诊断方案、线上资料上传审核等,需要全面跟踪每一次现场诊断,记录诊断图片及诊断服务商、企业方的签字确认等,并做好资料 留存 。

5 . 监理机构需对监理工作中收集的材料和成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按要求及时提交监理日报、周报、阶段性报告并在 “ 人工智能 + 制造 ” 诊断服务项目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6 . 监理机构需依据省级诊断模型对最终诊断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核诊断报告完整性、诊断分析和结果针对性、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得分与判定、典型场景分级(入门 / 基础 / 进阶)准确性、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及省平台数据填报与文件上传一致性;如诊断服务商提供的报告不符合诊断合同及上述审查要求,需敦促诊断服务商进行修改直到符合要求。

7 . 监理机构在服务执行过程中要保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成员。

8 . 监理机构需在诊断服务结束后 汇集 500 家参诊企业的诊断报告,形成苏州市 “ 人工智能 + 制造 ” 应用情况分析报告。

9 . 监理机构需广泛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第三方过程监理的科学性、准确性。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

1. 申报 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2. 申报单位 须具备一定人工智能技术能力,能够依据省级诊断模型 评定企业人工智能 应用能力水平 , 能够对诊断报告 人工智能 相关 章节进行符合性审查。

3. 中标监理机构后, 中标 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我市 2026 年 “ 筑峰强链 ” 企业 “ 人工智能 + 制造 ” 诊断服务工作。

1. 方案报价;

2. 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服务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理解、工作方案、信息化工具使用情况、预期成果、 时间响应程度等 );

4.“ 人工智能 + 制造 ” 领域相关技术能力水平(包括 “ 人工智能 + 制造 ” 领域相关标准、专利、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以往业绩(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的 “ 人工智能 + 制造 ” 领域相关监理、诊断评估服务项目以及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等,须提供 相关 服务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发票或转账凭证);

6. 项目人员配置(须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近期在职社保缴费记录)。

以上申报 材料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有目录、页码,一式 5 份,封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报名单位将申报材料于 10 月 8 日 17 : 00 前提交至苏州市工信局 227 室(姑苏区三香路 998 号 10 号楼),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0512-686162 7 7

监督电话: 0512-686163 0 7

【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栏,原文链接:https://gxj.suzhou.gov.cn/szeic/ggl/202609/948776dd59a641318abe8b888c65a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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