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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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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培育支持一批引领产业链发展、主导资源配置和产业生态的链主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综合竞争力,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省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库中的准链主企业或省级领航企业,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事故事件,不存在偷税漏税、严重失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主营业务收入进入本领域省内行业前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3.至少拥有一项市场占有率全球前10或国内前3的主导产品,拥有全国知名的统一企业品牌或系列产品品牌。

4.拥有30项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一)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企业进行申报。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但相互之间没有股权关联的企业不受限制。

(二)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链主企业资格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事故事件,以及是否存在偷税漏税、严重失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进行复审,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省工信厅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链主企业名单。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指导企业整理编制相关申报资料。于10月9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各2份,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的正式电子版,报至市工信局运行处。

省工信厅 025-69652612

市工信局 025-68788841

3. “1650”产业体系目录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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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动态,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9/t20260922_5915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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