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规函〔2026〕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市场监管局(厅、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现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6年9月1日
附件:
📎 aad2804574bd405b8022b253841e2661.pdf(点击下载)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文件,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80ce437ddf6b42c2915d30bc8876dde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