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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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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江宁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6〕245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免予申请)。认定和复核企业应符合2026年印发的《办法》有关认定标准。

二、申请方式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以下简称优企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优企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以系统导出为准)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9月20日24:00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请区级工信部门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在推荐企业评审表中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对于不推荐复核的企业,须逐家说明原因。

(三)审核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核,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通过厅网站进行公示,名单印发后有效期为3年。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

(一)请各区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进行推荐。为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责任,省工信厅将对各地审核推荐质量进行评价通报,结果作为后续培育工作中有关措施的重要参考。

(二)请各区9月29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的企业申请书和复核申请书(附件1、2)纸质件,同步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4)和推荐企业评审表(附件6)纸质件和扫描件,及企业报送佐证材料电子件。企业报送佐证材料纸质件由区级工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系统技术问题联系:

账号问题:010-12381

联系邮箱:gxbzjtx@163.com

江北新区 58289259

玄武区 83682467

秦淮区 84556843

建邺区 87778297

鼓楼区 83230141

栖霞区 52234893

雨花台区 52883564

江宁区 52287621

六合区 57758548

溧水区 57421776

高淳区 57312227

江宁开发区 52110623

南京市 68788820

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参考)

2.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参考)

5.佐证材料清单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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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参考).docx(点击下载)

📎 附件2.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参考).docx(点击下载)

📎 附件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 附件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 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 附件6.推荐企业评审表.docx(点击下载)

【来源】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动态,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8/t20260827_5900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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